退换货原则
1. 对产品品质问题,请您在收到货后30日内与浩光利销售代表联系,商议退货事宜。
2. 对收到产品型号、数量与送货单不符者,请在收到货后3日内与浩光利销售代表联系,以便及时查明情况,做出处理。
3. 对已使用过之商品,均不办理退货,但有质量问题除外。
4.退货前,请您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从浩光利销售代表处取同意后方可退货。邮寄货物时请附上产品清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装运单及证明到货时间的邮戳复印件。所退物品经浩光利技术、销售等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将立即处理。
5.浩光利网站上的广告,价目表并不构成要约。在我们的销售人员向您确认收到并接受了您的订单之前,您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我们有权在发现了网站上显现的产品及订单的明显错误或缺货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回任何契约。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
1、任何非由浩光利出售的商品;
2、未经检测上电路板而引起的质量纠纷,我司不负责;
3、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